科兴控股提起法律诉讼以撤销通过伪造公司印章和董事会成员签名而做出的工商变更申请
北京 - 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SVA,以下简称为“科兴控股”或“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及全资子公司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兴”)的合法董事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以撤销非法向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提交的有关香港科兴董事变更及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提交的有关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董事变更的伪造文件。此外,公司已向安提瓜和巴布达的高等法院请求禁止令,1Globe Capital LLC(“1Globe”)不得试图控制公司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破坏法院对1Globe与本公司之间现有诉讼的权力。
正如此前公司发布的公告(详见《科兴控股关于香港科兴公章及香港科兴、北京科兴部分董事签名被伪造并被不法分子用于非法用途的声明》)所述,有不法分子伪造了香港科兴的公章及香港科兴董事尹卫东、王楠的签名,随后向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提交了伪造的两位董事的辞职信,企图取消二人香港科兴董事身份并由曹建增、李鹏飞取而代之。
此外,为了非法获得北京科兴的控制权,由北京科兴少数股权股东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未名生物”)委派的北京科兴董事潘爱华伙同曹建增、李鹏飞、杨晓敏等人未经法定的召集通知程序于2018年8月28日伪造所谓的“北京科兴董事会决议”,试图非法解聘尹卫东先生的总经理职务并聘任潘爱华为总经理,非法将香港科兴授权签字代表由尹卫东先生变更为曹建增,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该伪造的“北京科兴董事会决议”签字页中,董事卢毓琳先生的签名系伪造,其他在该伪造决议上签字的李鹏飞、曹建增、杨晓敏则并非北京科兴的董事。直到8月29日,曹建增才冒充香港科兴董事签署“免职书”和“委派书”,声称“免去尹卫东、冒大卫、王楠北京科兴董事职务”,“委派李鹏飞、曹建增、杨晓敏为北京科兴董事”。这两份伪造文件上都加盖了伪造的香港科兴公章。
事实上,早在2018年4月-5月,潘爱华等人已经通过伪造香港科兴公章和尹卫东先生签名的不法手段(伪造的印章和签名经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天司鉴中心[2018]文鉴字第263号”的《鉴定意见书》),欺骗证照主管机关,谎称北京科兴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遗失作废,于2018年5月10日以其北京科兴法定代表人身份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换领了北京科兴营业执照,于2018年5月14日以北京科兴法定代表人身份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请重刻了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香港科兴已就公司公章和公司董事签名被伪造一事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海淀派出所报案。
科兴控股再次郑重声明:尹卫东先生、王楠女士是香港科兴的合法有效董事,尹卫东先生、王楠女士、冒大卫先生是北京科兴的合法有效董事。科兴控股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并未因未名生物及科兴控股异议股东的非法行为而发生变更,也正密切关注其在香港科兴和北京科兴采取的未经授权的行为。科兴控股的使命是不断开发疫苗以提高中国乃至全球人口的健康水平,并创造股东价值。科兴控股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履行其诚信义务,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此外,科兴控股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正通过所有适用的法院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
关于SINOVAC科兴
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Ltd.,SINOVAC科兴)是中国领先的生物高新技术企业,以“为人类消除疾病提供疫苗”为使命,致力于人用疫苗及其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为全球疾病预防控制提供服务。
SINOVAC科兴研制的疫苗主要包括针对病毒性肝炎、流感、肺炎、脊髓灰质炎、水痘、腮腺炎等常见传染病的疫苗以及针对SARS、H5N1禽流感、H1N1大流感、EV71型手足口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疫苗。
公司现有4款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甲肝灭活疫苗、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水痘减毒活疫苗)或列入紧急使用清单(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疫苗质量管理体系获国际组织和多国药监部门认可。
SINOVAC科兴正不断探索国际市场的机遇,已经向数十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出口疫苗。